86.古时的犯人被钉十字架,是否一定把手脚钉穿?与耶稣同钉的两个犯人,如何受刑?

(路二十三章33节)

“钉十字架”刑罚的原来说法是“挂在木头上”。以斯帖的时代,哈曼被挂在自己特制的五丈高木架上(斯七章9一10节),后来哈曼的十个儿子也被挂在架上(斯九章13一14节)。

摩西的律法也提及犯罪的人被挂在木头上,而且说木架上的尸首不可留在上面过夜(申二十一章22一23节)。约书亚也曾将艾城的王挂在树上(书八章29节)。

古时并没有把犯人钉穿手脚挂在木架上的。至于钉穿手脚,那是罗马时代变本加厉的刑法之一。主那稣是被钉穿手的(约二十章25、27节),至于是否脚也被钉穿,只有路加福音有暗示,因为耶稣吩咐门徒看他的手、他的脚,表示他的脚也是被钉穿的(路二十四章39节)。那两位与那稣一同受刑的犯人,四福音也未说明他们是否被钉穿手脚。当时被挂在十字架上的犯人,有时只用带着毒质的粗绳子把犯人捆在十字架上,使犯人慢慢死去。

被钉十架的人多是赤身露体的,十字架中间有一凸出木头可以承住犯人的身体重量,免得因双手被钉悬挂后,整个身体下坠。犯人往往因流血过多,而头昏脑胀心悸怔忡口干舌燥痛苦难堪,以后长久在昏迷中,然后失去知觉死去。

主耶稣在十架上被钉的痛苦是笔墨难以形容的,我们应该不断感恩,他为我们死,我们应该为他活,而且要活得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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