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耶稣何以有权赶出在圣殿中卖牛羊鸽子的人?

(约二章15节)

要明白耶稣何以有权这样做,先要知道这些商人究竟在什么地方做买卖。这里说耶稣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所谓“殿里”的“殿”字,这一段经文中有两个不同的字。一个是这里的“殿”,原文是HIERON(”epeu),指圣殿中主要部分而言,应译为“内殿”。

该内殿包括“至圣所、“圣所”和“院子”,只有祭司才能在“内殿”范围内工作及活动。主耶稣是在这“内殿”中看见他们做买卖。

另一“殿”字是NAOS(uooQ。19节说“你们拆毁这殿”的“殿”字,原文指“全殿”而言,包括“内殿”和内殿外的“祭司院”、“妇女院”、“以色列院”(男人院)而言。



这些商人做买卖应该在“外邦院”,那是合法的。他们献祭所需要的牛羊鸽子和由俗市找换圣币的人,均可在此外邦院中活动。

可是,主耶稣所看见的乃是他们在“内殿”做买卖,这是圣殿律法所不许可的。可能是祭司们与做买卖的人勾结,分占一点利益,才能由外邦院迁到(或将做买卖的范围伸展到)内殿的院子里经营,以求方便。其实任何人均可指责他们不应该,但只有主耶稣肯这样做。他的权柄是根据当时圣殿的律法。同时,这些做买卖的人可能有抬高物价与欺骗童叟的行为,他们良心不安,一经主耶稣赶逐,很自然地作鸟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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