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真教会为众信徒之母,因而我们必须与之联合

 

第三卷已讲明,我们因信福音而有基督,并分享他所获得的救恩和永福。但因为我们的无知,懈怠,和心思上的虚幻都需要外援,好在我们心中产生信仰,并逐渐增长到完满的地步,上帝就体恤我们的软弱,给我们预备了这种援助;且为维持福音的传扬,他就将这种宝库交给了教会。他委派了牧师和教师来教导他的子民;他又赐他们权柄;总之,凡能助成信仰的圣洁合一,以及建立良好秩序的事,他无不准备好了(参弗4:11-16)。第一,他设立了圣礼,这圣礼我们从经验知道,乃是培养和支持信仰最有效的工具。因为我们既还在肉体的桎梏中,尚未达到天使般的境地,上帝就照他奇妙的安排,按我们的能力,为我们这些与他远离的,准备了一个与他接近的方法。因之,照着训导的秩序,我们现在必须讨论教会,教会的治理,职分,与权力;再次要讨论圣礼;最后要讨论政府;同时,我们要使虔诚的读者脱离罗马教皇制的败坏,因这种败坏撒但用来将上帝指定作为我们拯救的工具贬损了。我将要从讨论教会开始。上帝的旨意,是要将他的一切儿女聚集在教会的怀抱中,不但是叫他们在婴儿和幼年时期,由她的扶助和服务得着养育,且由她仁慈的关顾得着管教,直到他们长大成人,至终达到完全的信仰。因为“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可10:9);凡以上帝为父的,便以教会为他们的母。这不但在律法之下为然,而且从基督降世以来亦然,因为保罗宣布说,天上的新耶路撒冷,乃是“我们众人的母”(加4:26)。

二、我们在使徒信经中承认教会的那一信条,不仅指我们现在所说的有形教会,而且也指着上帝的众选民,包括死人与活人。其所以用“信”,是因为在上帝的儿女和不信的人当中,在他的羊群和野兽当中,往往不能发现什么别的差别。但若说“信”教会,那就有些不妥了。我承认这是为现在所普遍采用的,而且并非是没有悠久的历史为根据,因为由教会历史传之于我们的尼西亚信经,也是如此说。然而从诸教父的遗著中看来,显然古时异口同声所谓“我信教会”的说法,是弱于“我信上帝”的说法。因为奥古斯丁,和那用居普良的名义作使徒信经诠释的人,不仅用这较弱的说法,而且还特别注明说,用较强的说法是不适当的;而他们的意见并非是无理由的。因为所谓“信上帝”,乃是心中依赖上帝为真实,而且信靠他。但这却不能用之于教会,正如不能用之于“罪得赦免”或“身体复活”一样。因之,我虽然厌恶“字眼”上的争执,却情愿采用一种正确表达题旨的说法,而不愿采用一种不必要地使题旨模糊的说法。“我信教会”这一子句是在使我们知道:虽然魔鬼想运用万事来毁灭基督的恩典,而上帝的一切敌人也要施展狂暴以求达到同一目的,然而他的恩典总不会消灭,而他的宝血也决不会落空,归于徒然。这里,我们必须注意神奥秘的拣选,以及他在内心的呼召,因为只有他“认识谁是属他的人”,并将他们保守在他的印记之下,一如保罗所说的(参提后2:19);然而他们既受了他的印记,我们就能把他们从恶人中分辨出来。因为只有很微少的人数被隐藏在一广大的群众中,少数的麦子被掩覆于一大堆糠屑内,所以惟有上帝方能认识他由奥秘的拣选所建立的教会。我们思想到了一切被拣选的人,仍是不够的,还要认识教会的合一,并知道我们自己是真被接在其上的,因为我们除非在元首基督之下与其他肢体联络,就不能盼望承受将来的产业。因之,教会乃称为大公的或普世的;因为把教会四分五裂,而不至把基督分裂,乃是不可能的。但是上帝的众选民真是在基督里面彼此联络;他们既是依靠一个元首,就彼此联系,好像一个身体上的肢体一样;他们既在一圣灵里面靠着一信,一望,一爱而活着,就成为一体了;他们蒙召不只一同承受永生,而且也同有一位上帝和基督。所以,虽然四周的荒凉好像是宣布教会不存在了,我们却须记着,基督的死是有效果的,上帝总是奇妙地保守他的教会,好像将她藏在隐密处一样,正如他向以利亚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王上19:18)。

三、然而这信条也多少与外表的教会有关,并使我们每人和上帝的众儿女保持和睦,尊重教会固有的权威,总而言之,使每人作羊群的一分子。因之我们加上“圣徒相通”一子句。这子句虽然常被古时作者所遗漏,却是不当忽视的,因为它把教会的性质完美地表达了出来;这正好像是说,圣徒在基督里联络一致,所以凡上帝所赐他们的恩惠,他们就当彼此分享。这分享并非与恩赐的差别不相容,因为我们知道,圣灵将不同的恩赐分配与人;这分享也并不与国家的政令不相容,因为政令是要使每一个人能够安享他的产业,作为保持社会安宁所必须的条件。然而信徒的团体仍是如路加在使徒行传所记载的:“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徒4:32);又如保罗劝勉以弗所人所说的:“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弗4:4)。因为他们若真相信上帝是大家的天父,基督是大家的元首,他们就不能不联络为弟兄,彼此相爱,共同分享益处。于是,我们很宜知道,在这种联络里我们能够得着什么益处。因为所谓“我信教会”,意即确知我们是她的肢体。这样,我们的救赎是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上,虽然整个的世界解体,她也不能颠覆。第一,她是以上帝的拣选为根基,不能变更或失败,正如他的永恒安排不能颠覆一样。第二,她是和基督的巩固相联系,他不让他的信徒被夺去,如同不让他的肢体被分裂一样。此外,我们也确信,只要我们仍在教会的怀抱中,我们就仍必有真理。最后,我们深知以下的应许属于我们:“在锡安山,必有拯救”(珥2:32;俄17节)。“上帝在其中,城必不动摇”(诗46:5)。我们若与教会联合,就继续与上帝相交。相通一辞也含着充分的安慰;因为我们既然确知,凡是主赐予他肢体的,也都属于我们,所以我们就因他们所享受的一切恩惠而有确实的指望。但是为求有教会的这种合一,正如我所说过的,我们并不需要亲眼看见教会,或亲手摸着她;反之,她既是信的对象,我们就知道,即令我们的眼睛看不见教会,但她是同我们看得见她一样存在着的。我们的信也并不因我们信一个不能完全分辨清楚的教会而归于徒然;因为主并未命我们在教会中分辨恶人和选民,那并不属于我们,而只属于上帝;我们心中所必须确信的只是,凡由天父上帝的慈爱,藉圣灵有效的感力,与基督有了分的人,是被分别出来作为上帝特别的产业了;我们既被列于其中,就是分享这大恩的。

四、但是我们目前既是要讨论有形的教会,那么我们从她那母亲的称呼上,也可以知道,认识她,对我们是何等有益,甚至是不可少的;因为我们没有别的方法得着生命,除非是由她怀胎,生产,乳养,受她的看顾管教,直到脱离凡躯,“变成天上的使者一样”(太22:30)。因为我们太软弱,必须终生受她的管教。还有,在教会怀抱之外,没有赦罪和得救的希望,这是为先知约珥和以赛亚所证实的(珥2:32;赛37:35)。以西结也证实这一点说,凡被他从属天生活所摒除的人,也必不得列在百姓的会中(参结13:9)。反之,凡专心服事上帝的人,名字都列在耶路撒冷的民中。因此,诗篇作者说:“耶和华阿,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也用这恩惠记念我,开你的救恩眷顾我,使我见你选民的福,乐你国民的乐,与你的产业一同夸耀”(诗106:4-5)。在这些话中,上帝慈父的恩眷,和属灵生命的特别记号,都是只限于他的羊群,可见离开教会,总是有致命危险的。

五、现在我们要进一步讨论。保罗写道,基督“为要充满万有,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上帝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0-13)。这样,我们知道,虽然上帝能于顷刻之间,使他的子民长成,然而他定意叫他们只在教会的教育之下,方能长成。我们也看见了所用的工具,就是把宣讲天国福音的责任委托给牧师。我们也见到众人都受同一法规支配,好叫众人都谦卑顺服,受上帝所指派的牧师管教。以赛亚老早以前就这样描写基督的国的性质说:“我加给你的灵,传给你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也不离你后裔与你后裔之后裔的口,从今直到永远,这是耶和华说的”(赛59:21)。因之,凡拒绝教会伸手所给的灵粮的,就该饥饿困乏而死。那使我们有信心的是上帝。但这是由于宣讲福音,正如保罗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罗10:17)。所以拯救的权能也在乎上帝,但是正如保罗在另一处所说,上帝表彰这权能,是借着传福音。为此他在以前的世代曾命令在圣所举行严肃会,以便祭司口中所出的教训可以使信仰一致;圣殿其所以尊称为上帝的“安息之所”,“至圣所”,“住所”,而上帝其所以说是“坐在二基路伯上的”(诗132:14;80:1),都不过是为要增进传天国福音的尊重,爱慕,和尊严;不然,福音就要因无足轻重的凡人在那里传讲而大为失色了。所以为叫我们知道,在瓦器中所给我们的,乃是无价之宝(参林后4:7),上帝就亲自前来;他既是牧职的创始者,就要我们承认,他亲自临在他所设立的牧职中。因之,他既禁止他的子民从事占卜,算命,魔术,巫咒,以及其他种种迷信,就立即加上说,他必赐给他们那足以应付一切需要的,那即是说,他永不会叫他们没有先知。正如他在古时并未把他的百姓交于天使,却在地上兴起教师来履行天使的职务,同样他现今仍是用人来教导我们。正如他在昔日不以成文的律法为满足,却委派祭司来讲解律法,使百姓从他们的口中得着律法的真意义,同样他在今日不仅要我们注重阅读,也指派了教师来帮助我们。这是有双重好处的。因为在一方面,我们听牧师宣讲,像听他自己对我们宣讲一样,这便证明了我们的顺从;在另一方面,他体贴我们的软弱,以人间的教师作为媒介,好甜蜜地吸引我们归于他自己,而不至用他雷霆之怒,把我们赶开。凡是虔诚人,都从上帝的庄严只足以使他们生畏,便可明白这种通常的教导法,对我们很是合适。人若因蒙召宣讲圣道者的平凡,而认为圣道的权威被削弱了,这乃是暴露自己不知感恩;因为神俯允将人的唇舌分别为圣,供他使用,好叫别人从他们听见他的声音,这是他所赐的殊恩。所以我们不要拒绝他的命令所提出的救恩之道;因为上帝的能力,虽然不局限于那外表的工具,然而他却把我们局限于通常的教导,凡狂妄拒绝的人,必自陷于许多危险的网罗中。许多人因为受骄傲,鄙视,和嫉妒所驱使,自以为靠着私自读经和默想,就可以充分得益,因此他们藐视聚会,以讲道为不必要。但是,他们既竭力破坏那理当保守而不可侵犯的团结,他们当中就没有人能逃避那应受的刑罚,反倒都自陷于瘟疫一般的错误和极恶毒的梦幻中。因此为叫纯朴的信心可以在我们当中发旺,我们就不要拒绝应用这操练虔敬的工具。这工具既是上帝所设立的,也是他反复吩咐我们应用的,可见它是必须的。即在极荒谬的人中,也从来没有发现一个傲慢得敢于说,我们应当掩耳不听上帝;但是历代先知和虔诚的师傅不得不与恶人大大争持,因这些恶人骄横不愿顺从人的教导和牧养。这不啻是涂抹那在圣道中向我们所表明的神的形像。律法再三吩咐旧约之下的信徒要在圣殿中寻求上帝的面(诗105:4)这无非是因为律法的教训和先知的规劝都对他们展示了上帝活栩栩的形像;正如保罗宣布说,他乃是传扬“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我们对背教者应当深恶痛绝,他们专以使教会分裂为首务,好像要把羊从羊圈赶散,抛之于豺狼的口中一般。但是我们要记着从保罗所引的话——教会只能由传讲主道得受教益,而众圣徒除非同心合意在学习上和长进上遵守上帝在教会中所规定的秩序,就再没有使他们保持一体的共同联结。正如我已说过,上帝吩咐那在律法之下的信徒去投奔圣殿,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因为摩西不但祝颂它为上帝的住所,而且也宣布它是主记下他名的地方(出20:24)。他明明说,这圣所若没虔诚的教训,乃是没有用的。无疑的,为着同样的原因,大卫心灵大感痛苦,抱怨敌人凶暴,阻止他不得接近上帝的居所(诗84篇)。许多人看这种痛苦之感为幼稚,以之只能算为微渺的损失;他们只要有了其他快乐,不能接近圣所,并不减损多少快乐。可是大卫因这一种痛苦,焦急,和忧伤,就诉苦说,他是处于忧戚,痛苦,和焦虑之中;因为信徒所最宝贵的援助,就是神用圣道逐渐将他们提升。这里也应当提到,上帝在他圣道的镜子里对圣列祖的显现,总是叫他们对他有属灵的认识。因此,圣殿不但称为上帝的“面”,而且为防止一切迷信,也称为他的“脚凳”(诗132:7,99:5)。当一切尊卑人等都仰望元首时,那就是保罗所说在真道上同归于一了。至于外邦人存别样的心为上帝所立的一切殿宇,就都不过犯了一种对他崇拜的亵渎罪——这罪犹太人也多少犯了。司提反用以赛亚的话,指责他们说:“至高者并不住人手所造的,就如先知所言,主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徒7:48-49),因为只有上帝能以他的话来使殿宇成为圣洁,合理地作为崇拜之用。倘若我们没有他的命令,僭妄地想企图什么,那么恶行一开始,便要立刻引起更多的捏造,使恶增加无穷。但是薛西斯Xerxes王卤莽从事,听信僧侣们的话,把希腊的一切神庙或焚烧或毁坏,因为他认为诸神须完全自由,空阔无碍,不能禁锢在那墙封瓦盖的庙宇中。殊不知上帝能降下来与我们接近,而同时却并不改变地方,也并不把我们限于世间的媒介,反倒利用它们作工具,将我们提升到他那广大充沛乎万有,庄严超越于诸天的荣耀。

六、关于牧职的效能,当今已经激起了剧烈的争辩,有些人过度推重牧职的尊严,另一些人却以为将属于圣灵的功能,委之于凡人,假定牧师和教师能够深入人的心意,更正心中的刚硬和思想上的愚味,乃是不法的。我们对这争辩必须作一决定。双方面所提供的理由,若对经文小心注意,便易于调和。有些经文说,那创始宣道的主上帝使圣灵与宣道联系起来,应许使宣道成功;另一些经文说,上帝把自己和外表的工具分开,把信心的发端和以后的进步都完全归于他自己。按照玛拉基书,第二个以利亚的职务,乃是要启迪人心,并且“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女”(玛4:6),叫悖逆的人转向义人的智慧。基督宣布说,他差遣门徒,叫他们努力“结果子”(约15:16)。那果子是什么,彼得曾简单地加以界说。他说我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彼前1:23)。同样保罗夸称他“用福音生了”哥林多人,他们是他“作使徒的印证”(林前4:15;9:2);而且他不是“凭着字句”的师傅,光用声浪来打他们的耳朵,而是赋有圣灵的力量,使他的教训有效(林后3:6)。他在另一书信上同样说,他的“福音传到人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帖前1:5)。他对加拉太人也宣布说,他们“受了圣灵,是因听信福音”(加3:2)。总而言之,在好几处,他不但说自己“是与上帝同工的”(林前3:9;15:10;林后6:1)甚且将传达救恩的职务归于自己。当然他未曾以这些来自夸,而不称赞上帝,因为他在别的地方简明述说:“我们进到你们那里,并不是徒然的”(帖前2:1);“我也为此劳苦,照着他在我里面运行的大能,尽心竭力”(西1:29);“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加2:8)。此外从别的地方可以证明,他认为教牧本身并没有什么:“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上帝”(林前3:7)。他又说:“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典与我同在”(林前15:10)。我们必须牢记,在有些经文中,神把启迪人意,和革新人心的事归于自己,以致凡妄自以为在这两件事上有份的人,就是犯了亵渎神的罪。然而凡以谦卑心来听神所指派的教牧的,必会从好的结果上知道,这种教导法得以蒙神喜悦,并非是无故的,而且将这一个适当的轭加于信徒,也并非是没有理由的。

七、从上所述,我们对于有形而可认识的教会当有什么判断,现在是显而易见的了。因为我们已经说过,“教会”一辞在圣经上有两个意义。有时经上提到教会,是指在神眼中的真教会,而被纳入其中的,只是那些蒙了神的拣选和恩典作他儿女,并藉圣灵成圣作基督真肢体的人。这教会所包括的不只是某一个世代住在地上的圣徒,而且是一切从太初以来曾在世上活过的选民。但“教会”一辞也常于经文上用以指那散布在普世的一群人,这群人自认为崇拜神和耶稣基督,由洗礼被纳入他的道理中,从领受圣餐承认他们在真道和爱心上的一致,共同持守主的道,并保存基督为传道所设立的牧职。在这教会内,有许多假冒为善的人,他们没有基督,只在名义和外表上有他;另有许多自大,贪财,嫉妒,诽谤,生活放荡的人。或是因为不能按法规来指证他们的罪,或是因为教会的制裁未能充分贯彻,以致他们暂时还容纳在教会内。所以我们既必须相信那看不见的和只为神所知道的教会,我们也当重视这看得见的教会,并与之联合。

八、因此,我们既有认识教会的需要,主就用若干表记和品性来表明她。保罗说得好:“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2:19),因这乃是神的特权。神为要防止人僭妄把这权归于自己,我们日常的经验教训我们,神奥秘的判断是如何超乎我们的一切理智。因为那些似乎是最被弃绝,和被大家看为最无希望的人,却往往为他的恩典所召回,而归于正路;另有一些人,似乎比别人站立得稳些,反而沉沦了。正如奥古斯丁说:“按照神的奥秘预定,教会之外有许多羊,教会之内也有许多狼”。因为他认识那些既不认识主,也不认识自己的人使他们有他的印记,至于那些外表上有了他印记的人,只有主自己的眼睛才能辨别谁是真正圣洁的,谁是恒忍到底而得救的。在另一方面,他既见到,在若干限度内,我们需要知道谁应被认为是他的儿女,他就在这一点上迁就我们。不过,我们既不须在这一点上得着确据,所以他叫我们以爱心来判断。这样,凡宣认信仰,有好榜样,领受圣礼,并同我们一样承认同一神和基督的人,我们都当承认为教友。但认识教会的本身,对我们的得救更为重要,因之主以更清楚而确定的品性来把她分辨出来。

九、因此,有形的教会就显明出来了。无论在那里,我们若发现神的道,被人纯正宣讲,听到,而且圣礼也按照基督的吩咐施行,毫无疑问,那里就有了上帝的教会,因为他的应许是不会欺骗我们的——“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但为求更清楚了解这题目起见,我们要循着以下的步骤前进:普世教会乃是由万民聚合的信众全体,他们虽然分散在距离辽远的各国,然而大家共同承认圣道的真理,由同一宗教团结一致。这普世教会包含许多因人类的需要而分布在各城各乡的个别教会,这些个别教会都当有教会的名称和权威;她也包含个人,这些个人,因口头承认相信,就被记录在个别教会的名册上;实则他们虽对教会无分,但从一方面说,仍是属于教会,直到被会众公决开除。然而对个人的判断和对个别教会的判断,却是不同的。因为可能有些个人我们以为他们完全不配列于信徒会中,但我们因教会全体让他们存留在基督的身体内,我们就不能不待他们为弟兄,且将他们列于信徒之内。按照我们私人的意见,我们不赞成这种人为教友,但我们却容许他们在上帝子民中的地位,直到这地位由合理的权力所取消。但是对个别教会,我们必须另有所判断。倘若它们保持并尊重圣道的传扬和圣礼的施行,它们毫无疑问地当被称为教会,因为圣道的传扬和圣礼的施行,总不能没有多少效果。这样,我们就能保持普世教会的合一,这合一正是恶人常常要破坏的;同时我们并不干涉那分散在各地的合法教会的权力。

十、我们已经提到,辨别教会的记号乃是圣道的宣扬,和圣礼的施行。因为那里有它们,那里就不能不结果子,不能不蒙上帝赐福昌盛。我并不是说,无论何处一传扬主道,就会立刻发生良好的效果;而只是说,主道一被接受,建立了永久根基,就不会不表现一些效果。然而,在那里有人虔敬倾听圣道,领受圣礼,就在那里我们发现有教会,那是毫无疑义的。对于这个教会,无人能藐视她的威权,拒绝她的规劝,违抗她的训导,或轻视她的指责,更不能脱离她,分裂她。主极重视教会的团契,以那擅自脱离传扬主道和施行圣礼的基督教会的人为背教者。他极推崇教会的威权,以对她任何的侵犯为对他自己威权的侵犯。教会被称为“上帝的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并不是一件渺小的事。因为在这句话里保罗表明,为要使神的真理不至于在世上丧失,教会就是真理的信实维护者;因为上帝乃是借着教会来保持圣道的纯粹传扬,且表彰他自己是我们慈爱的天父,用灵粮来养活我们,将足以使我们得救的东西赐给我们。教会由基督拣选出来作他的配偶,“毫无玷污皱纹”(弗5:27),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1:23)。这是一种非同小可的赞美。因此,凡脱离教会的,就是离弃上帝和基督。这种邪恶的离弃是极当避免的,因为我们若努力破坏上帝的真理,我们就该为上帝雷霆般的忿怒所毁灭。我们也想象不出有什么罪,比将神的独生子屈尊与我们所发生的婚姻关系加以破坏,更是罪大恶极的。

十一、所以我们必须把教会的这两个品性牢记在心中,且按照上帝的判断来估定它们的价值。因为撒但努力要成就的,无过于要破坏或除掉这二者或二者中之一;不是要涂抹这些品性,以便取消教会的真纯记号,便是要使我们来蔑视它们,驱使我们公然脱离教会。撒但在好些时代中用狡计使圣道的纯正传扬荡然无存,正如他今日恶毒地努力要颠覆牧职,这牧职乃是基督设立在教会中的,若一旦被废除,教会的基础就要倒塌了。这样看来,一个人即令只在心中存脱离教会的念头,就是脱离那具有主所认为足以作为表记的教会的念头,也是受了很危险的一种试探!然而有两方面是我们应当谨慎对付的,我们为求防止被教会的名义所欺骗起见,要考验每一个有教会名义的会众,就如以试金石考验黄金一样。在第一方面,倘若她有主所规定的圣道和圣礼,她就不会欺骗我们;我们就可安全地将教会所应得的尊敬归给她。在第二方面,若她冒称教会,而无圣道和圣礼,我们就当谨防受欺,正如我们对真教会不应存骄傲的态度一样。

十二、我们主张任何会众若纯正地宣讲圣道,并施行圣礼,我们就以之为真教会。我们的这种主张乃是认为,只要教会仍持守圣道和圣礼,即使她在别方面有许多可指责的过失,我们仍不当弃绝她。再者可能有些过失渗入圣道的宣讲或圣礼的施行中,但这并不应当使我们脱离教会。因为论真道的一切信条并不都有同样地位。有些信条是必须人人知道的,理当普遍接受为确定无疑的原理,作为圣教的真正准则:例如上帝只有一位;基督是神,且为神的儿子;我们得救,是靠神的怜悯,及诸如此类的教义。另有些信条,为各教会所争辩,却并不足以毁坏信仰的一致。倘若有一个教会,以为灵魂离开身体后,立即归天,而另有一个教会,不规定灵魂的所在地,却只确信他们是向主活着;又倘若双方的这种分歧意见并不激起争辩,大家也不固执己见,那么双方为何要在此点上彼此分裂呢?使徒保罗说“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腓3:15)。这岂不足以表明,在这些不重要的事情上所怀的歧见,不当成为基督徒中间相争的原因吗?诚然,我们在一切的事情上和谐无间,乃是很好的;但是既然没有一个人不是多少为愚昧所蒙蔽,那么,除非我们不让教会存在,不然,就必须原谅别人的错误,只要那错误不至于破坏宗教的主要成分,或使救恩丧失。此处请不要误解我是为任何错误,甚至最小的错误辩护,也不要以为我主张以阿谀和纵容来鼓励错误。但是我主张,我们不当因为细微的意气不投,而离弃教会,这教会保留着那足以保持虔诚,并使人得救的纯正教义,而且维持着我们的主所设立的圣礼。同时我们若努力改正我们所不赞成的事,我们便尽了本分。在这一方面,有保罗的指导勉励我们:“若旁边坐着的得了启示,那先说话的,就当闭口不言”(林前14:30)。由此可见,每一教友都当照着他所蒙的恩努力为大家建立德行,不过要按规矩而行;这就是说,我们既不当撇弃教会的团契,也不当扰乱教会的安宁和秩序。

十三、对于生活上的欠缺我们应当更加宽容。因为在这一点上,我们都容易犯错误,而且在这里撒但埋伏着,用非常的诡计欺骗我们。往往有人,存完全圣洁的幻想,好像自己已经变为脱离了肉体软弱的灵,藐视凡有丝毫软弱的人,不愿意与他们来往。古时的迦他利派(Cathari),和与他们的愚妄相近的多纳徒派(Donatistae)就是这样的人。现今若干重洗派的人,希望人看他们为特别虔诚的人,也是如此。还有一些人犯错误,是由于他们为公义过分热心,而不是由于这种不合理的骄傲。当他们发现人听了福音,但生活上没有表现相等的效果,他们就立刻断言说,那里没有教会存在。固然那种教会是冒犯人的,而且我们在当今这不幸的时代中有了很多这样的教会;我们可憎的懈怠也情无可原,不能逃脱主的处罚,并已在开始受重重的惩罚。我们放荡淫逸的罪行叫软弱的良心受伤损,我们有祸了!但是,在另一方面,我们现在所说的那些人的错误,乃在于他们不知怎样控制自己所受的冒犯。因为在主命令人施怜悯的地方,他们却完全疏忽了这一点,而恣意严厉。他们假定在生活不完全圣洁和正直的地方,就不能有教会存在,于是他们因恨恶罪行,就离开真教会,而自以为是脱离恶人的党派。他们申明说,基督的教会是圣洁的。但是他们也当了解,教会是包括好人和歹人在一起的。让他们听基督亲口所说的比喻,教会好比一张鱼网,圈住各色各种的鱼,直到拉上岸,方加以区分(太13:47)。让他们再听一个比喻,教会好比一块田地,既已撒上了好种,却有仇敌施行狡计,撒上稗子,直到收割进仓的时候,才加以除净(太13:24)。最后,再让他们听另一个比喻,教会好比一打麦场,麦子堆在场内,为糠所覆蔽,直到扬净,收在仓里(太3:12)。倘若我们的主说,教会直到审判的日子,都必有恶人混杂其间的弊病,那么,要想寻求一个毫无污点的教会,乃是徒然的了。

十四、但是他们叫道,瘟疫般的罪行这么盛行,乃是不可容忍的事。这一点我同意,倘若事实不是如此,自然是可庆幸的;但是,为求答复这个问题,我愿向他们提出使徒保罗的判断。在哥林多人中,有不少的人走入了歧途,以致传染到了整个教会;又不只是一种罪,乃是许多种罪,不是渺小的过失,乃是可怕的罪行;不只是败坏德行,且是败坏真道。在这件事上,圣使徒(他是那能使教会或存或亡的圣灵的喉舌)采取什么行动呢?他要脱离他们吗?他将他们拒绝于基督的国以外吗?他以雷霆般最严厉的咒诅来打击他们吗?他不但不采取这些行动,却反承认他们是基督的教会,圣徒的团体。哥林多人中虽是有分争和结党纷起,贪婪,争辩和诉讼盛行,他们虽公然许可那连外邦人也憎嫌的罪,胆敢侮辱那应受父亲般尊敬的保罗之名,又讥诮死人复活的圣道,以致颠覆摧残整个的福音,并利用上帝的恩赐来满足个人的野心,而不用来爱人,且处理事务多不按规矩而行——但因他们未弃绝圣道和圣礼,所以他们仍然有教会。这样,谁能拒绝将教会之名加于那些罪行不及哥林多人十分之一的人呢?请注意加拉太人罢。他们几乎完全抛弃了福音,但这位使徒仍承认他们当中有教会(加1:6,3:1)。我要问那些对今日的教会表示如此凶暴和严厉的人,他们要怎样对待加拉太人呢?

十五、他们要提出抗议说,但保罗严责哥林多人不该容纳恶人,而且跟着宣称,与生活放荡的人同食,也是不当的(林前5:2,11,12)。因此,他们就呼叫说,倘若不当与这种人用饭,那么,怎能和他们同领主的圣餐呢?我承认,不道德的人列在上帝的儿女中,实在是一大耻辱;基督的血肉若被他们玷污,耻辱就更大了。诚然,若教会有规律,就不会容许坏人在他们当中,也不会不分皂白,容许好人和歹人都领圣餐。但因牧师们未能常常殷勤看守,有时过于宽纵,或被阻不能执行他们所愿意的严厉处分,所以甚至公然为恶的人,也并未都被开除于圣徒的团体外。我认为这是一种缺点,我也毫不等闲视之。因为保罗也严责哥林多人的这种缺点。但是教会虽然失职,人也不能就说,各人因此能自己决定与教会脱离关系。我承认,信徒不应当与恶人发生密切私交,不应当自动和他们有关系。但是,避免与恶人有密切的往来,是一回事,因恨恶他们而离弃教会的团契,又是一回事。那些以为同恶人领圣餐便是亵渎了神的人,在这一方面,比保罗还要严格。因为保罗敦促我们纯洁地参加圣餐,却不要一个人先考验别人,或要人人先考验全教会,倒要人人先自审。倘若与恶人同领圣餐是不合理的,保罗就一定会吩咐我们环顾左右,看众人中是否有任何足以玷污我们的人。但他既只要我们各人省察自己,这就表明,若有坏人来同我们领圣餐,那对我们毫无损害。这是从他后面所叮嘱的话,就可以知道的:“人吃喝,若不分辨这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8-29)。他不说使别人有罪,只是使自己有罪。这理由很清楚,因为谁当被纳入教会,谁当被开除,这问题不归个人判断,却归整个教会,且不能不按规律而行,这是往后所要详加讨论的。因之,说一人会因另一人的不德而被玷污,那是不对的,要阻挡不德的人领圣餐,个人既无能力。也无本分。

十六、这试探虽有时也由于善人对义过于热心而起,然而一般说来,这过分的严厉,多是由于骄傲,妄以为自己具有超越的圣洁而起,而不是由于真圣洁,和对真圣洁的关切而起。因之,那些最敢于倡导与教会分离,而以改革家自命的人,一般说来,除为表扬自己的至尊至善,轻蔑别人外,没有别的动机。奥古斯丁说得很对而且很公道:“教会训戒的虔诚规律和方法,主要地是应当顾及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这是保罗吩咐人以互相容忍来保守的,倘若不能保守,那有治疗作用的处分就不但是肤浅无效,而且是有害的,因之,也就不再是有治疗作用的;那些并不是因恨恶别人的不义,而只是因自己喜欢争论的坏儿女,喜夸称自己的品格来缠住或至少分裂简单无知的人,力图使他们完全随从自己,这种人,我认为是为骄傲和顽固所激动,阴险地从事诽谤,暴烈地引起骚乱,他们用严厉规律的假面具来隐藏自己,免得被人发现他们是缺乏真理的;圣经本来有吩咐,在实行纠正弟兄过失的训诫上,我们要非常温和,不破坏诚恳的爱心或和平的团结,他们却藉训戒来分裂教会,或脱离教会。”对虔诚和安静的人,奥氏给了一个忠告:他们当尽力以仁慈纠正弟兄;他们若不能纠正,就当忍受,用爱心来惋惜,直到上帝亲身来纠正改革,或到收割时,将稗子根除,将糠扬净。一切信徒都应当用这些劝告来防范自己,免得当他们自以为是公义有力的保护者时,就脱离了天国,这天国乃是公义惟一的国度。因为神既要教会的团契维持在这外表的团体中,那些因憎恶恶人而破坏那团体的表记的人,就不啻是走上一条离开圣徒相通的最危险的路。他们应当知道,第一,在大众当中,有许多他们观察不到的人,在神眼中真是圣洁无辜的。第二,在那些不道德的人中,有许多人并不以恶为可喜,或沉湎于其中,反倒常常存敬畏上帝的心,奋发向善。第三,判断一个人,不可单凭他的一次行为,因为最圣洁的人,有时也会极可悲地跌倒。第四,圣道的传讲和圣礼的施行,对保存教会的一体影响很大,是不能因少数不虔诚人的过错而被破坏的。最后,对教会的估评,神的判断,较人的判断更为重要。

十七、他们又争辨说,教会被称为圣,必有其理由在。因此,我们必得观察教会在圣洁上优越的所在,免得我们否认一切没有达到绝对纯洁的教会为教会,以致叫世上不再有教会存在了。保罗告诉我们说:“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弗5:25-27)。这固然是实在的。然而,同样实在的,就是主天天工作,将教会的皱纹推平,污点清除;这就是说,教会尚未完全圣洁。所以,教会的圣洁只是日日在改进,但尚未达到完全的地步;它是日日进步,可是尚未达到圣洁的目标;这是往后在另一处所要详加说明的。因此先知们预言说:“耶路撒冷必成为圣,外邦人不再从其中经过”(珥3:17),神的道路必成为“圣路”,凡“污秽的人不得经过”(赛35:8),这不能解释为教会的肢体一个也没有缺点;但因为他们全心一意趋向完美的圣洁和纯正,所以神发慈爱,将他们尚未完全达到的圣洁归于他们。虽然这种圣洁的证据,在人中间是罕见的,然而我们必须坚持,自从创世以来,没有一个时期,神不将他的教会保存于其中,直到万物终结的时候,也决没有一个时期,神不叫他的教会存于其中的。因为虽然在创世的开端,整个人类就因亚当的罪而受败坏玷污,然而从败坏的众人中,神总使一些人成圣得荣耀,所以人类没有一个时代,不是受到他的怜悯的。这一点由神自己用一些应许来证明了,即如:“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后裔,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万代”(诗89:3,4)。又如:“主拣选了锡安,愿意当作自己的居所,说‘这是我永远安息之所’”(诗132:13,14)。又如:“那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定例,黑夜发亮的主如此说,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废掉,以色列的后裔也就在我面前断绝,永远不再成国”(耶31:35,36)。

十八、关于这一点,基督自己,众使徒和众先知都会给我们作榜样。以赛亚,耶利米,约珥,哈巴谷以及别的先知都叹惜耶路撒冷教会之混乱,十分可怕。在百姓官吏,和祭司中普遍充满极端的败坏,以赛亚不惜把耶路撒冷比为所多玛,蛾摩拉。宗教既受蔑视,也被败坏。偷盗,不忠,谋杀种种罪恶,使道德破产。然而众先知并未因此而创设新教会,或建立新祭坛来另外献祭;不管百姓的品行如何,但因为他们想到神会将他的道安放在那民中,并设立了他在那里受崇拜的礼仪,所以他们虽在不虔敬的会众中,仍对他举起清洁的手来。倘若众先知认为,他们从这些崇拜中沾染了污秽,他们就会情愿死一百次,而不会让自己被牵引去崇拜。所以只是保存教会一体的心,才阻止了他们与会众脱离。如果圣先知能本着责任心,便不会因众人所犯的许多大罪就离弃教会,那么,倘若我们因教会会众的行为不合我们的判断,甚或不合基督徒的信仰,便立刻脱离教会,那是何等的倨傲呢!

十九、试问,基督和使徒的时代是怎样的时代呢?法利赛人极不虔诚,百姓生活放荡,但在宗教的公共动作上,这都不能阻止他们同别人献祭并会聚在同一圣殿中。这是如何可能呢?岂不是因为他们知道恶人并不能玷污那些具有清洁良心来一同崇拜的人吗?若有人不重视先知和使徒的榜样,至少他们当承认基督的威权。居普良说得好:“虽然有稗子或不洁的瓦器在教会中发现,但是这不能作为我们脱离教会的理由。这适足以敦促我们更努力做麦子,发愤成为金器银器。惟有主才配打碎瓦器,也惟有他领受了铁杖。谁也不要妄自尊大,侵犯神儿子的权柄,擅自扬净场,除去糠秕,用人的判断来分开稗子。这乃是骄傲的顽固,和亵渎神的僭妄,是由于腐败的狂妄发出来的。”所以要把下面的两点看为定论:第一,凡自甘离弃那有主道传讲和圣礼施行的有形教会的人,乃是情无可原的;第二,少数人或多数人的过失并不足以阻碍我们用神所设立的圣礼来承认我们的信仰;因为虔诚人的良心并不为别人的不义所损伤,不管那人是牧师,还是平信徒;同时圣礼也并不因有不洁的人也来领受,而对圣洁正直的人减少了其纯洁和益处。

二十、这种人的严厉和倨傲有其更甚的地方。他们不承认什么教会,除非她是纯洁毫无缺欠的,他们甚至对诚实的教师发怒,因为这些教师劝信徒逐渐进步,教训他们要在罪恶的重担下呻吟,终生寻求赦免。这种人认为这是吸引人离开了完全。我承认我们理当殷勤努力敦促人趋向完全,但是在人追求而尚未达到完全时,若对他说,他已经达到了完全,我认为这是一种邪恶的捏造。因之在使徒信经“圣徒相通”之后,便是“罪得赦免”,而这只有教友才能得着,正如我们在先知书上所读到的(赛33:24)。因之天上的耶路撒冷应当首先建立,叫凡进入的人可以享受神将他们的不义涂抹的恩惠。我说应当先有教会建立,这并不是说,没有罪得赦免,便能有教会存在,而是说,神除在圣徒相通中,不会应许施怜悯。所以我们得进入教会和神的国,乃是因罪得赦免,若没有赦罪,我们与神就没有立约或联合。因为他藉先知说:“当那日我必为我的民,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昆虫立约;又必在国中折断弓刀,止息争战,使他们安然躺卧。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以仁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2:18,19)。我们看出神是如何施怜悯,叫我们与他和好。在另一处他预言使他在怒中所分散的百姓复兴说,“我要除净他们的一切罪,就是向我所犯的罪”(耶33:8)。这样看来,我们是借着洗礼的记号才能加入教会;因此可知,除非我们的罪因神的恩慈先得除掉,我们就不能进入神的家。

二十一、神也并不只一次赦罪来将我们纳入他的教会;他也以同样的怜悯,保守我们在教会中。因为倘若我们得了一次赦免,以后对我们就再无用了,那么它有什么益处呢?一切圣徒都能证明,倘若神只施一次怜悯,那么,他的怜悯就是徒然的,欺人的;因为他们每人一生都感到有许多软弱,常常需要神的怜悯。诚然,上帝特别对他家中的人应许施这恩,且命令将这和好的信息,天天向他们讲说,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因此,我们既有罪带在身边,我们还活着的时候,就难有片刻留在教会中,除非主赦罪的恩典不断地支持我们。但是主既召了他的子民承受永恒的救恩,他们就当相信,他的恩典常常赦免他们的罪。所以,必然的结论就是:由于神的宏恩,依靠基督的功德,藉着圣灵使人成圣的运行,我们这被接纳加入教会的,就已经领受,而且天天领受赦免了。

二十二、主为要将这赦罪之福赐给我们,才将钥匙交与教会(太16:19,18:18)。因为当基督命令使徒,将赦罪的权柄赐给他们的时候(约20:23),意思并不只是要他们赦免那些由不信而变为信的人之罪,而且是要他们在信徒中继续不断地施行赦罪之权。这正是保罗所教训的,他说,这和好的道理是托付了教会的牧师,叫他们用基督的名,天天劝人与上帝和好(林后5:18-20)。所以我们在圣徒相通里,借着教会的牧养,罪就不断地蒙赦免,因那受了这赦罪职分的长老或主教,用福音的应许,就能坚定信徒所存罪得赦免的指望;这种赦罪的办法是按着需要或是公开的,或是私下的。因为有许多人,由于自己的软弱,需要私下的安慰。保罗告诉我们,他不但在众人面前“教导”人,而且也“在各人家里,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主耶稣基督”(徒20:20,21);而且将救恩的道理分别劝勉人。这里有三件事值得我们注意。第一,不拘神的儿女是如何分别为圣了,但他们仍在凡躯活着时,他们若没有罪得赦免,就不能站在神的面前。第二,赦罪的恩属于教会;所以除非我们继续留在教会中,就不能享受此恩。第三,赦罪的恩是由教牧用宣讲福音,或施行圣礼,来分给我们的;这乃是主赐予信徒团体(教会)钥匙权的主要用处。所以我们每人当守本分,在寻求赦免时不到别处去,而只到主已将赦罪权交托了的地方去。至于当众使犯罪教友与教会复和的事,乃是教会训戒的一个部门,我们将在适宜之处再讨论。

二十三、但是我所说到的这些狂妄的人既图谋从教会将救恩惟一的锚夺去,我们的良心就当愈加坚固,抵抗这种恶毒的意见,诺洼天派以此扰乱了古代教会,现代有些重洗派也像诺洼天派一样,坠入同样的愚妄中。因为他们妄想神的子民靠着洗礼就重生到天使般纯洁的生活,不能再为任何肉体的污浊所沾染。若有人受洗后再犯罪,他们就认为再没有逃避神严酷审判的可能。总之,他们对领受了神的恩典后再犯罪的人,不留下赦罪的盼望;因为他们认为除了那使我们重生的赦罪外,就再没有赦罪了。虽然在圣经上没有别的虚妄,像这种虚妄更加受到驳斥的,然而因为提倡它的人找得着人服从他们的欺骗,正如昔日诺洼天就有许多跟从的人,所以让我们来简略指出,他们的错误对他们自己和别人,是何等有害。第一,当圣徒照着主的命令,每天背诵主祷文说:“免我们的债”(太6:12)。他们自然是承认自己是罪人。他们这样祈祷,也并非徒然,因为主不叫人求什么,除非是他定意允许的。他于宣布这整个的祷告必蒙天父垂听后,便以一个特别的应许来证实罪得赦免。我们还要什么呢?主要圣徒认罪,而且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天天认罪,并且他应许赦免他们的罪。说圣徒不会再犯罪,或说犯罪后,就不能再蒙恩,这是何等僭妄啦!他吩咐我们对谁饶恕七十个七次呢?岂不是对我们的弟兄吗?这个吩咐的用意是什么,岂不是要我们效法他的宽恕吗?因此,他饶恕我们,不只一次两次,而是只要罪人一感觉他的罪,哀求怜悯的时候,他就饶恕他们。

廿四至廿八、从旧约新约和使徒信经证明信徒犯罪,仍可得赦免——从略。

廿九、我十分明白,古代作家认为那些每天给信徒所饶恕的罪,乃是因肉体的软弱,偶然所犯的小罪;他们也认为犯了大罪后所需要的更严肃的悔改,是不能重复的,正如洗礼是不能重复的一样。这种态度并不是要驱使那些于第一次悔改后再犯罪的人灰心失望,也不是减轻那些过失,以为它们在神眼前是微小的。因为他们知道,圣徒屡屡因不信而踌躇,有时也发不必要的誓,偶而还动怒,甚至破口责骂,并犯其他可指责和被主认为极可憎的罪。他们所表达的主张,乃是要将私人的过犯和那足以使教会大受诽谤昭彰的罪加以分辨。他们所以认为那些犯大罪该受教会处分的人难得赦免,并不是认为这些人难得主的饶恕,而是要用这种严厉的处分,来防止别人卤莽地犯罪,以致应被逐出教会。然而,在这件事上,那应作为我们唯一规律的乃是主的话,而他是叫我们更为宽厚。因为主教训我们,制裁不当过严,以致使人忧伤过甚,而那人的福利乃是我们施行制裁最要顾到的,一如我们在前面已更详细论到了的。